近日,一起由老鼠药引发的惨剧震动人心。一位摊主张某在盱眙农贸市场出售自制粉末状“老鼠药”,该药被成女士用于投毒其丈夫,致其不幸中毒身亡。据了解,这种毒鼠强只需极微剂量即可致命,5毫克足以使一个成年人丧命。
据现代快报报道,张某在其经营了几十年的杂货摊上售卖普通商品的同时,也非法购入并勾兑、分装含有毒鼠强成分的老鼠药。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搜出大量违禁物质,并在死者赵某体内检测到毒鼠强成分,证实了这起悲剧的源头。
对此,盱眙县检察院经过严谨审查认为,张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买卖、储存危险物质罪,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,法院采纳意见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,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涉危行为零容忍的决心。
佛山律师事务所叶律师借此案例警醒公众,毒鼠强,学名四亚甲基二砜四胺,是一种无味无臭且毒性极强的物质,其毒性比砒霜高300倍,误食后果极其严重,且目前并无特效解毒药物。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的制造、买卖、运输和储存。
此案揭示了违法销售违禁品的严重后果,不仅触犯刑法,更直接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。对于张某而言,原本看似平常的经营行为,却因法律意识淡薄、贪图蝇头小利而酿成大祸,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。
同时,佛山律师事务所叶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家庭灭鼠过程中务必采取合法、安全的方式,如使用粘鼠板、老鼠夹等物理手段,若确实需要购买老鼠药,请务必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、对人体危害较小的产品,并仔细检查包装上的生产厂址、生产日期、适用范围以及产品成分等信息,确保不购买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化学品。
综上所述,本案不仅是对个人法律责任的严正宣示,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法治教育。让我们共同守护生命安全,坚决抵制非法交易危险物质的行为,让悲剧不再重演。佛山律师事务所叶律师在此呼吁大家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安全,共创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