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26日发生的一起事件,37名游客在参加云南西双版纳的跟团旅游时,遭遇了一次不愉快的经历。他们在参观一家购物店时,由于没有购买商品而被商家禁止离开店铺。该事件通过游客发布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舆论热议。
视频资料显示,这群游客被迫滞留在一家售卖乳胶床垫的商店内,部分游客只能无奈地站立或躺卧等待,明显表达了不满情绪。此事件揭露了旅游市场中可能存在的强制购物现象。
针对这一情况,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得知消息后的第二天,即3月27日,迅速作出回应,表示已经收到相关反馈,并且领导层也已知晓此事,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并进行处理。
作为法律实务界的观察者,佛山律师事务所借此案例,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。
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出发,每一位游客作为消费者,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交易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)。本次事件中,涉事购物店显然违背了上述规定,剥夺了游客自由选择是否购物的权利,构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。
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当明确载明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,若旅行社或合作方存在强制购物等违约行为,依据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佛山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详细阅读条款,明确自身权益,遇到类似强买强卖的情况,应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。
面对此类事件,佛山律师事务所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,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,严查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。同时,鼓励遭受侵权的游客及时寻求法律援助,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损失,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旅行社及购物店的法律责任。
佛山律师事务所也呼吁旅游行业企业要以此为鉴,加强自律,坚持诚信经营,尊重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只有构建公平公正、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,才能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,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。
"西双版纳37人跟团游遭购物店禁离事件"不仅是一起个案,更是一个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的警示信号。佛山律师事务所以专业法律视角审视此案,旨在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旅游消费权益保护,共同推进我国旅游法制化进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