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12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重要会议,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再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立案登记制,防止以诉源治理为名变相控制立案。这已经是自2015年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,最高法院不知多少次公开强调要“坚定不移”落实立案登记制、“坚决查处”各种变相不立案的行为。
2023年1月18日,最高法院曾用最严厉的措辞要求全国法院做到“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”,坚决做到对年底不立案“零容忍”。同年5月至7月,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深入调研,发布了《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及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》的调研成果。尽管如此,立案难的问题似乎仍未得到根本解决。
立案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当事人和律师。很多当事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,经常会遇到各种奇怪的不立案理由,比如节假日放假、对方联系不上、被告同意协商、起诉材料字体不符合要求等。这些理由使得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遭遇重重障碍。
一位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的经历:“我怀孕六个月的时候立了个案件,我家宝宝一岁六个月了才开庭,开完庭才收到司法系统发来的转立案信息。”还有网友反映,几万元的案子调解了半年,立案又花了几个月,结果突然通知开庭,上午十一点才通知交费,下午二点半就要开庭。这些例子反映了立案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。
这种局面不仅造成了当事人、律师的严重司法困局,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,还导致了司法统计数据的严重失真。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法院,不仅考核数据落后,还要承担更重的审判任务,最终也不得不学会变相不立案。
针对立案难的问题,有人提出了建立上级法院统一的立案登记机制,或将立案工作剥离法院,交给法院之外的行政服务中心行使。这种做法旨在打破现行的本院审判、本院立案的工作模式,避免因考核利益驱动而出现的不规范立案行为。
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,也深感立案难问题的困扰。作为一家专业的佛山律师事务所,我们深知立案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性。因此,在处理案件时,我们会积极与法院沟通,确保当事人的诉权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。